深圳线路板企业纳管标准及宝安、龙岗区企业纳管情况一览表
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3年8月13日公示的《深圳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执行方案》中相关文件,人居委对线路板等工业企业自2013年10月31日起按污染物排放种类,实行分区分类分时控制,并为一般控制区域和优化调整区的企业提供了合理的纳管方案,对此,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通过走访主要会员企业及召开座谈会,调研行业现状以及新标准执行面临的问题,向深圳市人居委提交了关于线路板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执行方案》的问题和建议的报告,为缓解企业所面临的各方面压力做了大量的努力。
近日,深圳市人居委再次发布通知文件,即《关于调整纳管工业企业废水执行标准的通知》,具体通知文件请见《关于调整纳管工业企业废水执行标准的通知》
针对政府相关要求及企业现状,SPCA特别整理了相关通知文件及具体要求,以及宝安、龙岗区工业企业排放纳管情况,希望深圳线路板企业认真自查,及时调整以良好应对当前环保政策。相关文件请见以下链接:
附件:
全市主要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要求一览表
宝安区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情况一览表(市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