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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

关于征集人居委《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方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9-3  来源:SPCA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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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板企业

  我行业协会针对省环保厅要求珠三角地区2012年12月31日起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表三限值的要求,于2013年1月份走访主要会员企业及召开座谈会,调研行业现状以及新标准执行面临的问题,向深圳市人居委提交了《关于线路板企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问题和建议的报告》(报告详见协会www.spca.org.cn网站),相关如延期执行及纳管处理的建议被人居委重视和采纳,现人居委根据各行业的现状制定了《深圳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执行方案》,并已经在人居委网站www.szhe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0日至9月11日,此方案制定了规范工业企业纳管排放行为,对线路板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三标准进行优化调整

一、工业企业按污染物排放种类,实行分类控制。对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等16种一类有毒污染物实施从严控制。排放第一类污染物须在生产车间或废水处理设施的相应位置设立独立的排放口,在与其他污染物混合前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二、对第二类污染物按排放去向,实行分区控制。将饮用水源地和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划为严格控制区,主要包括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流域和大鹏新区其第二类污染物不论排放去向,一律按排向自然水体的要求执行排放标准。

三、按照控制区域类别,实行分时控制严格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工业企业的执行标准自2013年10月31日起实施;优化调整区工业企业的执行标准原则上自2013年10月31日起实施,同时根据企业有效纳管的核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协会受人居委的委托,将组织收集各企业对上述调整方案公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各会员在2013年9月6前积极填写会员征集意见表,反馈上述公示方案的问题,以利于协会向人居委汇报和反映企业的问题和需求。

(人居委《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方案》相关附件可到协会网站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何坚明13602585935,张检秀13922893892
  :0755-26054733           传真:0755-26054933
   网站:http://www.spca.org.cn   邮箱:serv@spca.org.cn


  

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月三十日 

此通知抄送:

CPCA、HKPCA、TPCA等协会

 

下载:深圳市纳管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载: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下载:控制区内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质一览表

下载:SPCA会员征集意见表